昨日下午,省政府基层医改指导组听取合肥市关于基层医改的汇报。药价的水分究竟有多大?怎么才能让老百姓享受到“药品零差价”带来的实惠?在昨天的会议上,无论是省财政厅副厅长吴天宏率队的省政府第四指导组,还是合肥市常务副市长张晓麟领衔的合肥汇报组,都把关注的焦点投向了“药品零差价”。
医改瞄准 “药品零差价”
12月1日开始,肥西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此时,距全省启动医改方案,将肥西县定为医改试点县还不到一周。药品零差价,听上去不复杂,背后却是涉及药品采购、财政补贴,人员分流等一系列问题的庞杂系统。
“安徽医改,省政府出台了‘一主、三辅、五配套’9份文件,瞄准的都是如何实现药品的零差价销售,我们一切工作也都围绕着药品零差价来展开。”合肥市卫生局局长陈社新说。
在药价陡降之后,财政补贴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以肥西县为例,实行零差价后,现在全县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基本为0,站内人员的工资发放都将是问题。汇报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吴天宏表示,财政补贴的前提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编定岗,而从目前合肥市大多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超编情况看,人员分流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难点。
财政补贴的含义,用张晓麟的话说“政府出钱就是买你的服务,不管你有多少人,你服务了多少老百姓,我们就出多少钱。”
民办医院可探索“零差价”
在合肥市基层医改唯一城区试点庐阳区,药品零差价已经在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水2年之久。但是作为一家民营的基层医疗机构,该中心并不在零差价的公办试点范围之列。昨天的汇报会上,庐阳区卫生局负责人从自家经验出发,提出“民营机构能不能也纳入零差价?”
然而由于收支监管上的先天不足,不少与会者担心,民办机构成为试点之后,由于监管的缺位和资本的逐利性,会不会出现一边拿着政府补贴,一边提高药价?
最后的论调是:允许探索,但是关键是严格准确测算出民营卫生机构的收支标准,让政府的补贴,落到百姓身上。
基本药物能否扩大范围?
实行药品零差价之后,按照安徽省医改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使用的药品,只能在国家基本药物和安徽省补充药物目录之列。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加上省补充药物目录农村172种(城市114种)。
此举旨在割裂乡镇卫生院与药品企业的利益链条,但也给卫生院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窘境。一些麻醉药被排除在使用药品之外,“导致一些上腹部手术不能做了”。汇报会上,合肥市卫生局局长陈社新道出了苦水:由于一些麻醉药不在基本药品和补充药品之列,在乡镇卫生院,一些以前可以进行的上腹部手术无法开展,“病人要去大医院治疗,看病成本依然没有降下来”。基本药物能否扩大范围?成为指导组带回去讨论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