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能力,满足青岛各类用人单位用工需求,青岛出台新规,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拟转移就业的青岛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政府将给予最高600元的补贴。
据悉,补贴分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两部分。参加初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和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和2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标准10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另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记者了解到,青岛农村劳动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在不同年度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应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的不同等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