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农民工工作要以扩大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增加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鼓励扶持创业、完善社保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强化基础工作,推动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
1、建立农民工动态监测长效机制。为监测全市农民工动态变化情况,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地理位置挑选最具代表性的30个行政村做为调查对象,设立30个农民工动态监测站,开展农民工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每个动态监测站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由市里统一为其按季发放补贴。动态监测站工作人员按月上报本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变化情况,市农民工管理办公室将按照30个监测站的上报信息,监测全市农民工变化情况。
2、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开展农民工培训。一是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四是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五是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
3、继续加强劳务输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劳务输出的各项任务指标。二是提高认识,创新观念,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劳务输出空间。三是全市准备开展县(市)区劳务输出竞赛活动,按照竞赛方案,年终对各县(市)区进行评比,依照评比等级给于相应的补贴资金用于劳务输出工作经费,以提高组织输出单位工作积极性。五是加大劳务输出品牌建设,加强培训,开拓市场,在继续做大“铁岭焊工、铁岭月嫂”两个优秀劳务输出品牌的基础上,打造新的劳务输出品牌。六是结合铁岭发展,依托沈铁工业走廊、新城区建设、东北物流城、北方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专用车生产基地等发展载体,吸纳本市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4、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促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一是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农民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小额贷款等;二是加强对农民工创业各项服务工作,为农民工创业建立绿色通道,促进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三是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四是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解决农民工创业场地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树立、宣传农民工创业典型,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创业。
5、继续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免费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是我市为广大农民工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落实好此项优惠政策是我们劳动就业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我们要及早规划,争取培训一批,鉴定一批,对在岗农民工,我们要积极联系企业,认真组织鉴定,让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此项政策。
6、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专项就业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就业部门、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大力收集岗位信息,利用“春风行动”、“春暖行动”等活动契机,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等下乡活动,通过农业集市、企业下乡招聘、到企业对接等方式推进供需见面,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要瞄准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工需求,选择好劳务输出基地,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7、继续贯彻落实铁岭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执行铁岭市农民工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在新的工作要点和绩效评估办法下发之前,各县(市)区就业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原有的农民工工作要点和绩效评估办法中涉及就业的内容,确保工作要点的内容全面执行和绩效评估办法中各项考核内容达到考核要求。
8、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加大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力度。三是规范农民工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健全用工信息系统,实现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的全程动态监管。四是全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打造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城市。五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六是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七是建立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八是稳步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工作。九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